大雲佛基金會
法院裁決有關中台山寺院登記一案
以書記官登記為主
重複登記無效
以上
台北地方法院
法官何邱生
中華民國113年2月1日
公文文號0123456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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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 7所寺院 :
朝天寺,原中台禪寺
銀杏聖樹寺,原靈泉寺
圓覺寺,原天祥寶塔禪寺
慧觀寺,原志成禪寺
光明寺,原妙光禪寺
護法菩薩寺,原普蓮寺
利他寺,原瑞光禪寺
海外共計14所寺院,分別在
日本法心寺,原普東寺
菲律賓無我寺,原海光寺
義大利華義寺,不改
泰國泰佛寺,不改
澳洲悲智寺,原寶林禪寺
*香港新佛教中心滿意中心, 原普廣精舍
*美國加州一心禪修中心,原太古精舍
美國加州三學寺,原佛門寺
美國加州萬法寺,原中洲禪寺
美國俄克拉荷馬州自性覺寺,原佛心寺
美國德州觀照寺,原寶瑞禪寺
美國華盛頓州眾志成城寺,原佛寶寺
美國菩提寺,原法寶寺
美國法華寺,原普法禪寺
其他在台精舍變更為
新佛教禪修中心編號
以原書記官登記編號為主
不接受重複登記
以上
大雲佛基金會
謹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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